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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信息

受理编号: 51444
信件名称: 咨询粮食熏蒸散气作业有关规定
信件分类: 举报
提交时间: 2025-11-06
信件内容: 我想咨询一下粮食熏蒸散气作业有关磷化氢作业的有关规程,感谢。

回复信息

回复部门: 平顶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
回复时间: 2025-11-06
回复内容: 马文哲同志: 您好!2025年11月6日您在我局“局长信箱”咨询“熏蒸散气作业”的来信收悉。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: 根据《磷化氢熏蒸技术规程》(LS/T 1201-2020)第10.1.3条规定(可在网上自行查阅),实施熏蒸及散气应2人以上,并配备至少1名负责安全、防护的人员。 感谢您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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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网站标识码:410400004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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